中腾餐饮:天津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发布,将配备中小学食堂大厨
天津北方网消息:今后,根据中小学生人数,区政府将按一定比例向学校食堂提供职工,落实人事经费,同时实行校长、教师陪餐制度。昨天,市教委、市市场监督委员会、市卫生委员会、市人民社会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天津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正式出台。租用的
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在学生规模大、就餐人数多、无自立能力的学校食堂,可以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实行无资金托管服务,实行无资金托管。控制总利润模式,学校食堂实行零租金,学校食堂经营者不得向社会单位和个人出售食品,学校应当设立由学校领导和学生、教师、家长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学校原则上每届任期一年,全面清点食堂收支,向全校师生和家长公布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区人民政府和各行各业办学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隶属关系,为学校食堂配备职工,落实人事经费。记者了解到,经费标准原则上以就餐学生为单位。100人带着食堂从业人员,寄宿学校根据就餐学生人数每80人带着食堂从业人员实施。部分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的经济负担能有效减轻中小学食堂经营的压力,保证学生吃饭。越来越多的营养餐。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注意到,管理办法还具体提出了实行校长和教师代表陪同用餐制度。对此,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解决学校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校长和教师代表应在同一时间、同一标准、同一标准陪同用餐,做好陪同用餐记录。
据了解,今年,我市有关部门将积极督促各区落实管理办法,同时鼓励各区结合本辖区学校和社区的就餐需求,建设中央厨房或密集型粗加工中心。在本行政区域内,减少学校食堂的处理环节,减轻学校食堂管理的压力,使更多的学校有条件开设学校食堂。
